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全院物业管理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ZC-320116-JZCG-G2025-0001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全院物业管理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卫士博仁现代服务产业管理(江苏)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雄州东路261号1幢323-6室
被投诉人:南京汇仁恒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合分中心
被投诉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89号银城广场516室、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路333号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南京汇仁恒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称汇仁恒安)参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全院物业管理项目投标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汇仁恒安非小型企业,不符合享受中小企业价格优惠资格。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合分中心关于“南京汇仁恒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全院物业管理项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提供虚假材料不予支持”,我司对此答复不满意。
投诉请求:1.请贵局按照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号文第十六条向南京汇仁恒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在区主管工信部门对南京汇仁恒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微企业身份进行划型认定。2.南京汇仁恒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请求取消其中标资格。3.对南京汇仁恒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合分中心取消南京汇仁恒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部分成立,影响采购结果,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市六合区财政局
2025年04月16日